桑植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2023-09-28 18:15:38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璐 | 作者:梁婷 陈晶          浏览量:4532

桑植融媒9月28日讯(通讯员 梁婷  陈晶)“十岁男孩借用成年人身份信息注册登录游戏,偷用家长手机扫码支付,短时间内进行大额充值,钱还能退吗?责任在谁呢?”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瑞塔铺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引发的消费者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并向原告的家长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与《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案情回顾:

杨某某是一名正在小学四年级就读的留守儿童,暑假期间,用其家人的旧手机借用他人游戏账号登录了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手机端游戏,因其奶奶为方便杨某某平常购买早餐向他告知了手机的支付密码,杨某某便在3天内用其奶奶的微信扫码充值,充值金额高达15785元。

诉讼过程中,原告方认为杨某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充值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应当认定无效,被告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理应及时向原告全额退款并支付利息。

被告方则认为:1.通过审查,涉案账号认证为成年人,原告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充值系未成年人的行为,不符合退款的条件更不应支付利息。2.就算原告实际是未成年,但充值行为也是原告本人自愿,而且对于本次游戏充值原告的家长作为监护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终经人民法院调解,被告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了大部分款项。

法官分析:

本案中的孩子之所以会犯下此类错误,主要问题在于:

一、家长和孩子缺少沟通。除了物质生活,孩子的精神世界同样重要。杨某某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大部分时间由奶奶负责照看,家长在给孩子一部无卡旧手机后就没有再观察和留心孩子的动态,也未对孩子如何认识新的事物进行引导,导致孩子沉迷网络游戏,私自大额充值。

二、家长对孩子缺少教育。现在的孩子跟网络无法分开,作为孩子的家长,既不能放任孩子网络成瘾无法自拔,也不能不讲理由一味禁止。而是应该正确引导,告诉孩子网络的利弊,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作好孩子用网的陪伴者和守门人。

法官寄语: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依法约束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的有力司法手段,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的重要方式。

希望每一位家长在履行好抚养义务的同时,多关注孩子的心理、情感需求,对孩子的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孩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事实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一审:秦福  二审:杨明  三审:吴明波)

责编: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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